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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法律行为的分类

2018-7-10     来源:环球网校

1、关于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有()。

A、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可能成立

B、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不一定无效

C、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从法律行为效力不一定丧失

D、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当然不能生效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分类。从法律行为的效力依附于主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亦当然不能生效。但是,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的丧失。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有效的有()。

A、接受赠与

B、获得报酬

C、购买文具

D、乘坐公共汽车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实施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如购买文具、乘坐交通工具等。

3、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捡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选项BD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4、下列行为适用于除斥期间的有()。

A、甲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权

B、乙对无权代理行为的催告

C、受遗赠人应当在一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D、丙公司要求行为人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追认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选项A正确;催告在性质上属于意思通知行为,不属于形成权,不适用于除斥期间,选项B错误;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两个月即为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选项C正确;专利侵权适用于诉讼时效,选项D错误。

5、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选项AD错误。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选项B错误。

6、下列行为中,不是代理的有()。

A、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B、乙公司委托某律师代理刑事诉讼

C、丙公司委托某统计公司统计几年来的市场状况

D、丁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代为送达文件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代理是代理人代本人作出意思表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代表行为,而不是代理。

7、张某接受甲鞋店的委托,代理甲鞋店到外地购买一批皮鞋。期间张某与某鞋厂勾结,购进一批劣质皮鞋给甲鞋店。对此行为,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A、张某的行为是代理权的滥用

B、给甲鞋店造成的损失,仅由张某承担民事责任

C、给甲鞋店造成的损失,仅由某鞋厂承担民事责任

D、给甲鞋店造成的损失,张某与某鞋厂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权的滥用。本题中是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这是“滥用代理权”,选项A表述正确。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因此选项BC表述错误,选项D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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