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2004年)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2007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08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
B.合同有效
C.合同效力待定
D.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答案】B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 )。(2012年)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答案】C
【解析】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
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2008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8年9月1日才由有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 )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A.2009年1月1日
B.2009年5月20日
C.2009年9月1日
D.2009年3月1日
【答案】D
【解析】(1)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日中止;(2)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2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由原来的2009年1月1日向后顺延2个月,至2009年3月1日。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本题的关键在于:不满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选项C“10周岁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于10周岁”,因此选项C肯定错误。至于选项B并非100%的正确,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剔除掉选项A的特殊规定,剩下的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解析】(1)选项A:权利人对同一债权的部分债权(8万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2万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2)选项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选项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选项D: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而非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中断。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人的死亡 B.承兑汇票
C.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
【答案】C
【解析】选项AD属于事件,选项B属于法律行为。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向乙借款5万元,甲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B.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C.甲向乙借款10万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1个月乙因车祸不幸去世,尚未确定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D.甲向乙借款15万元,诉讼时效期间乙通过快递向甲寄送催款书,快递签收单上仅有甲的配偶签名,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解析】(1)选项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2)选项B:权利人对同一债权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3)选项C: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4)选项D: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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