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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中级经济法精选习题: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权

2022-3-21     来源:互联网

学习过程中,做题是必不可少,做题才能检验所学知识点是否有掌握,下面乐考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些考试练习题,小伙伴们要积极练习呦!

22年中级经济法精选习题: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权

知识点: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权、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1.(判断题)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即使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答案】×

【解析】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2.(多选题)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B.保险人应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C.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D.被保险人因故意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答案】ACD

【解析】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3.(多选题)2019年10月,赵某为其儿子小赵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2020年4月,小赵因失恋自杀身亡,赵某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已知:小赵自杀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列关干保险公司承相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B.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

D.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答案】AD

【解析】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中,赵某购买保险的时间为2019年10月,被保险人小赵自杀的时间为2020年4月,不满2年,且小赵自杀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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