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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住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2019-7-3     来源:互联网

2013年住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者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当年7月可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经济,统计,审计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学历或者职称满足一条就可以)。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A、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经济,统计,审计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具有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填写《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协议范围内的人员,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出豁免申请。财政部考办应在收到豁免申请后一个月内审核确认,并以中注协名义制发部分考试科目豁免通知书。具体请参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关于免试管理的规定。

B、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师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目前中注协认可二个境外会计团体会员享受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免考优惠:

1、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4个考试科目。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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