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容

期货从业考试《基础知识》核心考点整理(一)

2019-5-28     来源:

【考点一】

保证金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买方和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通常为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商品期货交易保证金比率的规定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

第二,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第三,当某期货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的情况时,交易保证金比率相应提高。

第四,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以控制风险。

第五,当某期货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例题:

10月5日,某投资者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仓卖出大豆期货合约80手,成交价为2220元/吨,当日结算价格为2230元/吨,交易保证金比例为5%,则该客户当天须缴纳的保证金为()元。

A.22300

B.50000

C.77400

D.89200

保证金=2230*80*10*5%=89200

【考点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由期货结算机构对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并根据结算结果进行资金划转。当交易发生亏损,进而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则要求必须在结算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向账户中追加保证金,以做到“当日无负债”。

【考点三】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制度。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

1月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3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是2800元/吨,该合约下一交易日跌停板价格正常是()元/吨。

A、2688

B、2720

C、2884

D、2912

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期货合约涨跌幅的变化范围。下一交易日的交易范围=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涨跌幅。本题中,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2800元/吨,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的涨跌幅为±4%,故一下一交易日的价格范围为[2800-2800×4%,2800+2800×4%],即[2688,2912]。

【考点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

【考点五】强行平仓制度

一、强行平仓制度的内涵

强行平仓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风险。强行平仓制度适用的情形一般包括:

第一,因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实行强行平仓。

第二,因会员(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而实行强行平仓。

二、我国期货强行平仓制度的规定

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所、期货公司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的执行过程如下:

(1)通知;

(2)执行及确认。

【考点六】风险警示制度

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发布书面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或化解风险。

【考点七】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站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函联系。